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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同所特邀开发区法院张新国法官指导学习《民法总则》

  为加强《民法总则》学习,了解《民法总则》出台的重大意义,准确理解把握《民法总则》的精神实质,山东莫同律师事务所于2017年11月11日上午举办了《民法总则》专题学习讲座,讲座邀请到滨州经济开发区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局局长张新国法官与大家共同交流学习了《民法总则》,阐释了本次民法总则修订的亮点及价值。

  讲座中,张新国法官与莫同所律师深入交流了《民法总则》立法背景及制定过程。在此基础上,就民事主体制度、民事权利、民事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民事责任、诉讼时效等内容进行了讲解,深入浅出地阐述了本次民法总则修正的内容以及价值。

  通过开办此次法律知识讲座,全所律师对民法总则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和把握,对如何正确理解和适用有了更深认识,对业务实践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实用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