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春光党支部书记、律所主任
简介
所属律所:山东莫同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点:滨州市黄河八路383号金廷大厦六楼莫同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716200810121605
职务:山东莫同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律所主任
教育背景与执业经历
山东大学本科
2008年开始执业
社会职务及荣誉
滨城区检察院民行业务联络员;滨州市检察院民行业务联络员;滨州市市立医院外部监事;滨城区医患纠纷调解员;滨城区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滨城区法学会员;2011年8月份被省司法厅授予“2006-2010年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个人”;2013年1月份被滨州市司法局授予“全市优秀律师”;2016年9月份“春光律师顾问室”挂牌成立。
主要专业领域
刑事辩护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破产案件
专业经验
现担任十余家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从业以来已办理上百起专业领域的诉讼、非诉讼法律业务,包括办理多起重大刑事案件、破产案件及其它民商事案件,尽职尽责的工作态度和认真踏实的工作作风,赢得了客户的信任和一致好评。
职业理念
以虔诚认真的工作态度对待委托人对自己的信任,运用自己的专业技能致力于成为争议最佳解决方案提供者,最大限度的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不负众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