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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被告人刘展云为首的涉黑团伙”于3月18日在博兴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

    

    3月18日上午9时,被告人刘展云等37人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在博兴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这是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博兴县第一件被提起公诉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该案案情复杂,社会影响重大,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本案被告人数众多、涉及罪名多、案情复杂。博兴县委政法委领导与扫黑办成员,到现场指导协调工作,以保证庭审活动顺利进行。

           我所律师刘春光、张海明出庭为第二被告人曹某某进行辩护,樊延国、杨恒律师出庭为第二十三被告人曹某某辩护,四位律师在确保庭审活动正常进行的同时,也确保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该案历经一周,于2019年3月24日下午庭审结束,每个审判员、检察员、律师都表现了高超的法律素养和人文素养。

    接下来,让我们期盼博兴县人民法院依据事实,结合法律作出公平公正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