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5日,被告人郭某某等26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庭前会议在无棣县人民法院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无棣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的合议庭成员、无棣县人民检察院派出的11名公诉人以及38名辩护律师。我所刘春光、杨俊岭、齐俊港、杨恒律师作为本案两名被告人的辩护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议安排了三项议程,首先针对程序性事项核实控辩双方的意见;其次由公诉人展示了全案证据,并听取了辩护人对于证据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的意见;最后控辩双方协商确定庭审中举证的顺序及方式。我所律师就案件中存在的疲劳审讯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非法证据排除,切实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